兩岸商標搶註問題,切勿因小失大

我所客戶日前申請台灣商標時,沒有想要申請中國商標,也認為沒有必要...後來,有中國的大訂單找上門,開心的裝貨櫃出貨,結果被中國的海關扣住貨物,指稱我客戶不是中國商標所有權人,所以,出口至中國的商品是仿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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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客戶日前申請台灣商標時,沒有想要申請中國商標,也認為沒有必要...後來,有中國的大訂單找上門,開心的裝貨櫃出貨,結果被中國的海關扣住貨物,指稱我客戶不是中國商標所有權人,所以,出口至中國的商品是仿冒品...
在台灣專利型態有三,分別為:發明、新型與設計(新式樣),而保護年限為發明20年,新型10年,設計15年,因此不同的專利型態就有不同的要件規定。
我客戶先前在中國收購一家中國公司(台資),其中買賣合約包括該公司中國商標(智慧財產權)。豈料交易之後,對方竟然在臺灣另提出商標申請,並核准在案,以致我客戶在臺灣申請商標無法核准,此時該怎麼辦!
商標給予商品/服務之消費者的印象,可以就商標整體的外觀、觀念或讀音等來觀察,因此判斷商標近似,亦得就此三者來觀察是否已達到可能誤認的近似程度。特別要再強調,外觀、觀念或讀音其中之一的相近,雖可能導致商標整體印象的近似,但卻非絕對必然
是以,判斷商標近似,仍應以整體觀察為依歸,故,商標給予消費者的印象,可以就商標整體的「外觀」、「觀念」或「讀音」等來觀察。2.相關消費者應綜合觀察商標所表達之意念、意象。3.「混淆誤認之虞」審查基準5.2.3所揭,判斷商標近似,應以商標圖樣整體為觀察。
常的代理商向原廠購貨至台灣時,會經由海關查驗貨品與商標權人是否相符再放行。因此,敝所經常會接到海關人員的詢問,相關貨品是否為”商標權人所同意”經查證才得以放行。
註冊臉書或購物平台帳號資料,是否屬於刑法上之私文書?
新聞報導中喪偶的林先生,因子女不處理媽媽的喪事,所以拿著配偶生前交給他的存摺、印鑑去郵局填寫領款單領錢,用來支付配偶的喪葬費。結果被子女提告偽造文書,遭屏東地方法院判定行使偽造文書2月有期徒刑。
商標的效期為十年,若期滿需繼續使用者,商標權人應在期滿前(台灣為6個月,中國為12個月)。
台灣於2002年1月1日加入WTO,凡WTO會員國,已成為與台灣訂有條約或協定相互承認專利優先權的國家。因此,申請國際專利時,可以善用優先權向其他國家主張,發明與新型優先權之期限通常為12個月,設計為6個月,文件可後補3個月,藉此,可避免因申請日延宕,影響專利權之申請日。
常見的繼承有拋棄繼承、一般繼承與分割繼承,究竟不同繼承的要件以及權利義務呢...
有人申請了商標卻不使用,而影響我申請商標的核准,我該怎麼辦...首先你必須檢附相關官方審查意見或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以符合利害關係人要件),另案提出商標撤銷,待撤銷後你的商標才會被核准。
兩岸著作權比較表 台灣著作權 …
經常商標申請人問道:我從事餐飲業該申請什麼類別? 我從事網拍業該申請什麼類別?
究竟申請商標時該如何規劃,該申請什麼商標分類呢?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所受之贈與視為遺產嗎?民法第1148-1條規定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個資法施行後,於104年修正部分條文,尤其對於個資刑法部分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要件,修正為個資法第41條及第42條之構成要件,以下說明請參閱…
申請人取得商標註冊後,往往於行銷設計時會產生許多疑問?
例如:怎麼使用、使用在何處、能否更改字體、顏色、比例等相關問題...
長輩過世之後,經常有人致電諮詢,該如何撰製繼承系統表...
線上遊戲中的帳號可以隨意註冊真名、別名、暱稱等,可與真實世界之人脫勾,故有許多線上遊戲玩家進行遊戲過程中與他人發生衝突時,出言罵人比比皆是,而究竟線上遊戲中罵人會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目前法院實務見解分為兩派...
申請人取得商標註冊後,往往於行銷設計時會產生許多疑問?例如:怎麼使用、使用在何處、能否更改字體、顏色、比例等相關問題。
包商A承攬清空地上物契約,包商A(承攬人)不僅未清空,還將清除之廢棄物埋在定作人B所有土地之地基造成土地本身損害,損害賠償時效為何?
我們是一家外國公司可否以國內分公司的名義申請商標註冊?萬一國內分公司尚未登記下來,設立中的公司,可否以籌備處名義先行辦理商標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