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規劃與佈局

該如何規劃申請專利的國家呢?

“市場在哪!專利就在哪!”這是顯見的專利布局思考。
沒錯,但由於各國的專利制度不一,審查期也有所差別,因此在思考布局時,也必須了解各國專利的申請規定喔!

台灣在國際間智慧財產權互惠關係?

台灣於2002年1月1日加入WTO,凡WTO會員國,已成為與台灣訂有條約或協定相互承認專利優先權的國家。

因此,申請國際專利時,可以善用優先權向其他國家主張,發明與新型優先權之期限通常為12個月,設計為6個月,文件可後補3個月,藉此,可避免因申請日延宕,影響專利權之申請日。

如果市場未定,可以延長我的優先權日或其他權益?

有的,智慧財產權於國際間還有一種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簡稱為PCT。目前該條約之締約國有147國(台灣不是締約國),申請人可先在締約國,提交該國的一般申請案。再依據巴黎公約的規定,向締約國中提出PCT申請案。

此時,PCT申請案的申請日期即為日後進入各締約國時的申請日期。
然而,上述台灣不是締約國,因此目前如欲申請PCT僅能先申請中國專利,之後再由中國進入PCT。

由於考慮進入締約國的期限,為PCT申請日之後的30~33個月(若有主張優先權者,則以優先權日為起算日)。
如此,優點有三:

  1. 可以延長考慮申請的時間。
  2. 可以觀察市場與競爭者的變化。
  3. 可以依檢索報告資料再是否進入締約國之專利佈局。

申請歐盟專利的預算該如何評估呢?

按照我們所承辦的經驗,其實申請歐盟專利最大的費用,並不是申請的官費與代理費用,而是進入各指定國公告的翻譯費。

由於歐盟專利一旦核准後,須以指定的國家語言公告,然而歐洲代理人翻譯收費不斐,通常約為:18~20歐元/100字。

因此,於撰寫專利說明書時及於申請時指定國家時也須一併考量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