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被卡在海關怎麼辦…

如果說網際網路是20世紀最偉大的發明,那網路購物則是啟動20世紀經濟的火車頭。

隨著網路無遠弗界的特性,你在台灣就可以買到他國的商品,所以伴隨而來的,就是跨境電商的興起。由於跨境電商門檻低、易上手而讓許多人躍躍欲試當起貿易商,甚至更進一步的代理商。

海關會主動與商標代理人確認

然而,正常的代理商向原廠購貨至台灣時,會經由海關查驗貨品與商標權人是否相符再放行。
因此,敝所經常會接到海關人員的詢問,相關貨品是否為”商標權人所同意”經查證才得以放行。

那此時”貿易商與代理商”的權益為何呢?
沒錯,就是授權關係

但是、但是、但是…

代理商常常忽略辦理”授權登記”,到底辦不辦授權登記有何影響呢?

何謂商標授權登記

我國商標法所稱之商標授權使用,係指在我國註冊之商標,由商標權人,依商標法規定(商標法第39條),申請授權登記他人使用其商標。

所以在商標法明確規定「商標權人得就其註冊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指定地區為專屬或非專屬授權。

前項授權,非經商標專責機關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

至於”專屬”或”非專屬”授權,這我們放到另一篇文章討論。(獨家授權是唯一的意思嗎?)
我們先討論「非經商標專責機關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各位看倌看出端倪嗎?

何謂:不得對抗第三人呢?

也就是說當您的商標權益受到侵害時,您是無權依商標法提出侵權行為的。

用淺顯的例子來說:就像”兩個已宴客的新人,沒有辦理婚姻登記”,而婚姻係以登記為要件
此時若出現小三…

以上的例子或許不洽當,但無非是希望合作的代理商,務必於被授權的國家當地提出”授權登記”程序,如此才確保權利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