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之最新判決

新聞事件:柔道教練將7歲男童摔到腦死一案,已分析過刑法對於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如何區別,近日有一最高法院判決,對於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之區別,再一次詮釋。
新聞事件:柔道教練將7歲男童摔到腦死一案,已分析過刑法對於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如何區別,近日有一最高法院判決,對於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之區別,再一次詮釋。
官方審查意見:
二商標均有相同之「ACR○LE○」構成之識別部分,僅其中「I」與「A」,及字尾「M」與「N」之些微差異,商標應屬近似,復指定使用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我方據爭理由:外觀部份有別,且無使相關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之虞。
我所客戶日前申請台灣商標時,沒有想要申請中國商標,也認為沒有必要...後來,有中國的大訂單找上門,開心的裝貨櫃出貨,結果被中國的海關扣住貨物,指稱我客戶不是中國商標所有權人,所以,出口至中國的商品是仿冒品...
在台灣專利型態有三,分別為:發明、新型與設計(新式樣),而保護年限為發明20年,新型10年,設計15年,因此不同的專利型態就有不同的要件規定。
我客戶先前在中國收購一家中國公司(台資),其中買賣合約包括該公司中國商標(智慧財產權)。豈料交易之後,對方竟然在臺灣另提出商標申請,並核准在案,以致我客戶在臺灣申請商標無法核准,此時該怎麼辦!
商標給予商品/服務之消費者的印象,可以就商標整體的外觀、觀念或讀音等來觀察,因此判斷商標近似,亦得就此三者來觀察是否已達到可能誤認的近似程度。特別要再強調,外觀、觀念或讀音其中之一的相近,雖可能導致商標整體印象的近似,但卻非絕對必然
是以,判斷商標近似,仍應以整體觀察為依歸,故,商標給予消費者的印象,可以就商標整體的「外觀」、「觀念」或「讀音」等來觀察。2.相關消費者應綜合觀察商標所表達之意念、意象。3.「混淆誤認之虞」審查基準5.2.3所揭,判斷商標近似,應以商標圖樣整體為觀察。
常的代理商向原廠購貨至台灣時,會經由海關查驗貨品與商標權人是否相符再放行。因此,敝所經常會接到海關人員的詢問,相關貨品是否為”商標權人所同意”經查證才得以放行。
商標的效期為十年,若期滿需繼續使用者,商標權人應在期滿前(台灣為6個月,中國為12個月)。
台灣於2002年1月1日加入WTO,凡WTO會員國,已成為與台灣訂有條約或協定相互承認專利優先權的國家。因此,申請國際專利時,可以善用優先權向其他國家主張,發明與新型優先權之期限通常為12個月,設計為6個月,文件可後補3個月,藉此,可避免因申請日延宕,影響專利權之申請日。
有人申請了商標卻不使用,而影響我申請商標的核准,我該怎麼辦...首先你必須檢附相關官方審查意見或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以符合利害關係人要件),另案提出商標撤銷,待撤銷後你的商標才會被核准。
兩岸著作權比較表 台灣著作權 種類 1.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