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丟棄他人物品構成犯罪?

所謂毀損係指毀滅或破壞財產本體或使其效用全部或一部失而言,故意拋棄他人物品,毀滅的文義解釋包括「拋棄」、「丟棄」,讓所有權人無法再支配該物。

父母行使懲戒權的要件

契約效力
新北市一名父親因為其就讀小學的女兒考第五名,就拿藤條打小腿四十幾下,讓女童滿腳都是傷痕,父母「行使懲戒權」的依據及界限在哪裡呢?

攝影著作受著作權保護的兩個要件

智慧財產法院
商家為行銷自家產品而請求攝影專業人員協助拍攝商品照片,該照片一旦放到網路上行銷,販售相同商品的店家直接重製照片後使用於自己店家的商品,原拍攝照片的商家能不能主張對方商家侵害著作財產權呢?

新型賣屋詐騙

隨著網路資訊廣泛傳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型的詐騙手段,來欺騙無辜的買家和賣家。這些新型的賣屋詐騙手法越來越狡猾,往往讓人防不勝防。本文將揭示最近出現的新型賣屋詐騙手法,以防範這些不法行為。

匯兌業務與代理收付之區別

網友諮詢:友人近日要到中國工作,剛好需要人民幣,恰巧手上有人民幣可以給他,請問私人匯兌這樣有無違法?

登報道歉成為絕響

簡要結論:未來侵害名譽權的案件,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不能請求「加害人道歉」,憲法法庭認為侵害言論自由,且有其他手段可回復被害人的名譽。

跟蹤騷擾防制法摘要

契約效力
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根據類型與制法摘要...

區別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之最新判決

新聞事件:柔道教練將7歲男童摔到腦死一案,已分析過刑法對於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如何區別,近日有一最高法院判決,對於殺人故意與傷害故意之區別,再一次詮釋。

死亡瞬間,財產變成遺產!

新聞報導中喪偶的林先生,因子女不處理媽媽的喪事,所以拿著配偶生前交給他的存摺、印鑑去郵局填寫領款單領錢,用來支付配偶的喪葬費。結果被子女提告偽造文書,遭屏東地方法院判定行使偽造文書2月有期徒刑。

個資刑法以損害「財產上利益」為限

個資法施行後,於104年修正部分條文,尤其對於個資刑法部分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要件,修正為個資法第41條及第42條之構成要件,以下說明請參閱…

詐騙車手未來恐面臨強制工作!

車手加入詐騙犯罪組織,前後提領了三次被害人款項,構成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組織罪,也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其中參與組織罪為繼續犯性質,與刑法加重詐欺罪依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犯適用,從一重之加重詐欺罪處斷,如此車手有無再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3項判令強制工作呢?

強制辯護判決後,辯護人有代提上訴義務

刑事訴訟法第31條規定之強制辯護案件,一審判決後,依照同法第346條規定,辯護人有替被告提起上訴理由之義務,否則二審應以上訴程式不合法為由駁回上訴,應注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