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以往對於成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採取「粗鄙、貶抑或令人不舒服之言詞=侵害人格權/名譽=侮辱行為」原則,最高法院近期判決揚棄此見解,認為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亦有憲法基本權衝突審查之適用。
「婚前協議」預先約定將來假設雙方離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歸由女方(或男方),是否有效?
前夫(妻)妨害探視權行使該怎麼辦?這是許多離婚夫妻面對小孩時常會發生的事,夫妻無法共同生活離婚固然無奈,但對於未成年子女來說,仍然需要父母的愛...
丈夫坐牢近1年4個月,出獄時小孩才4個月?!
什麼是推定婚生子女?什麼是否認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