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與使用時不一樣,要另申請?

申請人取得商標註冊後,往往於行銷設計時會產生許多疑問?例如:怎麼使用、使用在何處、能否更改字體、顏色、比例等相關問題。
申請人取得商標註冊後,往往於行銷設計時會產生許多疑問?例如:怎麼使用、使用在何處、能否更改字體、顏色、比例等相關問題。
我們是一家外國公司可否以國內分公司的名義申請商標註冊?萬一國內分公司尚未登記下來,設立中的公司,可否以籌備處名義先行辦理商標註冊申請?
如果說網路是20世紀最偉大的發明,那 YouTuber 更是網路平台最具代表性的產物,人們俗稱”網紅”。頻道經營者針對不同的閱聽眾發表影片,然高流量伴隨而來的就是商業廣告的置入行銷與代言,因此每位網紅漸漸的開始建立自己的「品牌」,也就是商標權。但”理科太太”能符合商標法的規定嗎?
許多人認為,公司名稱就等於商標,是這樣子嗎???我們先來了解公司名稱與商標認定的主管機關,雖然同屬於經濟部,但公司名稱為商業司來管理,商標則為智慧財產局來管理,究竟什麼是「公司名稱」什麼是「商標名稱」呢?
著作財產權的「授權」與「讓與」並不相同,一旦將著作財產權「讓與」廠商,將由廠商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地位,任何人要利用著作,應得到廠商的同意。也就是說,原創作人將喪失著作財產權,不能再以著作權人的身分對他人為授權行為。
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於2018年8月底推出案件狀態篩選檢索功能,擴大服務項目,使用者可藉由這項功能快速篩選出符合特定狀態的專利案件,例如,勾選「消滅」狀態,就可以於檢索時一併篩選出已經失效的專利(已屆期、未繳年費等情形)
依據著作權法規定,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故依我國法令舉行的高普考、特考或專門職業考試的試題可以重製,不會違反著作權法。
有很多餐飲加盟業者,在加盟合約到期後,就以改店名、換招牌的方式繼續在原地點販售相似的產品。不過,若是名稱、招牌設計與原加盟店太過近似,小心會有侵權之虞,按商標法第69條及第95條之規定...
許多在台灣竄紅的店家,接連傳出自身品牌被大陸不肖業者直接冒用於大陸開店,有的甚至還大張旗鼓地宣傳自己是台灣總店在大陸開設的分店,令真正的品牌經營業者未來的拓展計畫,還未實行就出現了一大阻礙。
萬一您的商標在中國被他人申請了怎麼辦…
使用很久的店名一直沒有申請商標…
商標侵權糾紛該如何處理…
國鼎事務所於2014年3月分別在上海與杭州設立快速窗口,專辦中國與各國專利年費服務,只要於官方期限前一個月內委任我們,都可以享有本所專案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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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本所繳費享有三大優點:「免案件管理費」、「免複代理費用」、「免匯差及雜費」
網友問:我們是一間廟宇,因為信眾越來越多也發展了相關的文創商品,有杯子,筆,文具等,請問我以誰為申請人,檢附什麼資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