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吳樂天先生“、”USB連接器“與”花仙子公司“商標故事
接著來介紹一位知名客戶”486″陳先生
他的高人氣,相信許多人應該略有耳聞吧…呵呵
我與陳先生的認識是在2015年
當時他的辦公室在民生東路上 規劃著”486團購”的服務
陳先生告訴我為何以”486″作為商標
相信五、六年級生略懂電腦發展史就知道
90年代電腦的CPU架構由386演進至486再到586
所以”486″意謂著一個世代,就像上述的五、六年級生的涵義


當時,我擔心以”486″作為商標可能會不具商標核准的要件(獨創性、識別性)
後來陳先生跟我說他在網路上已經使用一段時間
且有相當的會員數可為佐證。
我表示:實際使用與會員數量雖可作為後天性識別
但還是仍需視個案的情形
但是請陳先生放心,我會全力以赴。
準備好相關資料提出申請
過程中沒有經過答辯說明的程序,就順利核准了
可見”486″陳先生當時已經頗有知名度
且具有一定的識別性
滿足了後天識別的要件。
我實在有眼不識泰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