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標規劃、檢索到商標註冊

商標申請前的規劃應該包括從一開始的商標設計到選定、檢索、提出申請,到之後的商標使用和維護的重要。以下依序說明:

商標的設計與選定

商標應選擇具有”識別性”的名稱或圖案(商標法29)
商標應該具備獨特的識別性,能夠讓消費者識別和聯想到你的商品或服務。
避免選擇有功能性描述( 品質、用途、原料、產地 )等說明詞語,以及不具識別性的圖樣標誌,因為不具識別性無法讓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將較難通過核准,所以在選定商標圖樣時,最好選定具有高識別性,且不具有功能性描述。
【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

商標類型

台灣商標法第18條規定: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

  • 傳統商標(平面):指以平面形式呈現之「文字、圖形、記號,或其聯合式」等具有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
  • 非傳統商標:任何足以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之標識皆可為本法保護之客體,非傳統商標自不以法條所例示之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商標為限,其他依嗅覺、觸 覺、味覺等可感知之標識,在符合商標法識別性規定時,皆有可能申請註冊商標,進而受到本法之保護。
    惟前題是商標圖樣應以清楚、明確、完整、客觀、持久及易於理解的方式呈現。
  • 立體商標:立體商標指三度空間具有長、寬、高所形成之立體形狀,並能使相關消費者藉以 區別不同商品或服務來源之標識。立體商標可能的申請態樣包括:
    • (1)商品本身之形狀。
    • (2)商品包裝容器之形狀。
    • (3)立體形狀標識(商品或商品包裝容器以外之立體形狀)。
    • (4)服務場所之裝潢設計。
  • 特殊商標:如顏色、聲音、動態、全圖案、連續圖案、氣味或其他非傳統形式的商標(取決於當地商標法規)。

商標檢索

申請商標之前,應該檢索是否已經有相似或相同的商標已經被註冊,這可以避免商標在審查階段被駁回拒絕或可能侵犯他人商標權。

商標檢索的好處

商標申請前,檢索是極為重要的一項準備工作,這攸關您欲”申請或使用”的商標,是否與他人已註冊商標有近似情形。同時,可以了解市場上已存在的商標,讓企業做出明智的選擇。

  • 避免侵權風險:檢索現有商標可以確保您欲使用的商標,不會與他人註冊的商標相似,從而避免商標侵權的法律風險。
  • 提高註冊成功率:如果欲註冊商標與已註冊商標前案過於相似,極有可能會被拒絕申請。因此,透過檢索的程序,可提前得知是否已經存在相關近似的商標,並根據情況修改商標設計或名稱,來提高申請的成功率。
  • 節省前置時間和費用:申請商標需要支付官方規費( 3,000元/壹類 ),且需要經過6~8個月的審查期,如果申請的商標因近似前案被拒絕,則需另提出補充說明的救濟程序。如此不僅浪費了金錢與時間,還可能耽誤產品或服務的市場推廣。
    所以,商標檢索能夠幫助企業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 使品牌得到完整的保護:商標檢索還有助於企業了解競爭對手,在市場中的佈局與動向。或官方未查察,核准讓他人申請近似我方的商標(搭便車之嫌),進而更全面的保護自己商標權益。

可以利用各國商標局的數據庫進行初步的檢索,另外,也可以委請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或律師,進行更專業的商標檢索分析,篩查潛在風險。

台灣商標檢索 | 中國商標檢索 | 日本商標檢索 | 美國商標檢索 | 歐盟商標檢索

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

商標近似怎麼看

當你經過商標檢索之後,看到密密麻麻的前案資料,到底該怎麼看才懂呢?
相信這是大多數人的困擾,然而不同的立場,可能會有不同的見解喔~

  • 用誰的角度看
  • 怎麼樣才能算近似
  • 實際使用在什麼商品或服務
  • 該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會誤認與否

商標註冊該選哪一類

目前國際間的商標分類,逐漸趨於一致為”尼斯分類”,將商品和服務區分為45個類別(1-34類為商品,35-45類為服務)。

該如何選擇適當的類別?
及是否需要申請多個類別,確保相關業務領域的權利完整性,都是值得深思。

例如經營餐廳為第43類(餐廳、咖啡廳、會場出租、提供餐飲服務),同時還希望商標保護到相關的零售服務或食品加工冷凍包,就需同時選擇相關分類,如:第29類(肉、海鮮、沙拉、蔬菜)、第30類(茶、咖啡、飯、麵)、第31類(新鮮果蔬、新鮮蝦蟹)、第32類(果汁)、第33類(酒類)或服務類別之第35類(廣告行銷、連鎖加盟、食品零售批發)等等。

商標申請文件準備

  • 商標圖樣或設計稿(如果是傳統商標)。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公司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明。
  • 所選的商標分類之商品或服務清單。

台灣商標申請方式

台灣商標申請費用

  • 申請官方規費:申請台灣商標的政府規費為: 3,000元/壹類( 第1-34類商品20個以下,超過者另加200元/每個;第35類之3519限定5個,超過者另加500元/每個)。若以電子申請可酌減300元。若指定的商標類別之商品或服務名稱皆為官方公告之項目可酌減300元。
  • 註冊官方規費:收到核准函之後須辦理註冊,2,500元/壹類。
  • 委託事務所申請:官方規費另加事務所服務費,一般事務所服務費約落於5,000~8,000元不等。建議可以先到智慧財產局查詢,該商標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證書資格。

申請商標整個流程時間

整個申請商標的時間也就是官方(智慧財產局)審查期一般為6~8個月。

商標快軌

智慧財產局在2020年5月1日,智慧財產局施行了”商標快軌機制”。
若符合者,審查期可以提前(縮減)2個月。快軌案須符合5項條件:

  1. 電子申請
  2. 線上繳費
  3. 指定商品服務全為電子申請系統參考名稱
  4. 一般平面商標
  5. 委任代理人(需附委任狀)等條件。

商標核准後使用與維護

使用商標相關文件請務必保存

商標核准後,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投入實際使用,否則恐遭面臨商標撤銷。因此,務必在註冊的產品或服務上,完整使用註冊商標,並做好實際使用文件的記錄,以免日後商標爭議時需提出相關佐證。

使用商標請務必完整

申請人取得商標註冊後,往往於使用商標時會產生許多疑問,例如:怎麼使用、使用在何處、能否更改字體、顏色、比例等相關問題。

然,商標功能旨在表彰自已的商品或服務,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因此,清楚的知道商標的使用規範是一門重要的課題,其攸關商標是否使用完全、變換的問題,而面臨被廢止的宭境。

商標使用應足使相關消費者認識其為商標,為行銷之目的,而將商標用於商品或其包裝上、商業文件或廣告中,以數位影音、電子媒體、網路或其他媒介物方式為之均可。前者所稱商標使用應與註冊時商標樣態一致或雖無一致但依社會一般通念並不失其同一性者,因此,假若實際使用之商標與註冊商標不同時,可能會構成商標被廢止事由如下:

  1. 實際使用為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係指商標權人就註冊商標本體之文字、圖形、色彩等加以變化或添加其他文字、圖形等而言。
    因自行變換商標而致與他人使用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之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使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
  2. 當有人對您的商標註冊提出「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之廢止時(商標法第63條第2項):縱使您認為有使用該商標,但已自行變換商標態樣,亦有被廢止成立之可能。
    因您的實際使用商標與其註冊商標不同,此時是否有使用其註冊商標,需依社會一般通念是否具同一性做進一步的判斷。

綜上,實際使用商標與註冊商標不同,或不具同一性時,縱使實際使用商標具有註冊商標之部分元素,仍不能因此認為該商標之使用。

使用完整與否,確實難以描述與定義,僅能建議商標權人應依註冊時之商標態樣作為使用。倘若實際使用樣態變更且與註冊商標明顯差異時,最好另案再提出申請,避免爾後欲主張商標權時,反而面臨被廢止之困境。

商標監控與延展維護

  • 商標監控:定期監控市場上的商標使用情況,發現類似或侵權時,及時採取法律行動,例如:發出存證或律師信函主張停止侵權,或者進行商標訴訟,保護你的權益。
  • 防禦性申請:如果你的業務未來可能擴展到其他國家或地區,建議考慮在當地預先申請商標,以防他人註冊。
    另外,可以考慮使用馬德里體系(MadridSystem)進行國際商標申請,這可以一次性在多個國家申請商標。
  • 商標延展:多數國家商標的有效期通常為10年,期滿後需要進行延展,否則將會喪失商標權益。
    因此務必記錄商標的有效期限,並在商標年限到期前,提前商標延展的申請。

隨著業務的擴展,將會申請更多相關的商標,保護品牌的各個層面,防止他人通過相似名稱進行品牌侵權或模仿。通過系統的商標規劃,確保每個步驟都穩妥處理,能夠幫助你成功註冊商標並在市場中保護自己的品牌權益。

筆者最後建議:你可以考慮聘請律師或商標代理事務所提供專業協助,專業的律師或商標代理人可以幫助你處理複雜的申請過程、商標檢索、文件準備、以及可能發生的異議、評定答辯等複雜的救濟,減少出錯的風險,並加速申請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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