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日期: 2023 年 9 月 4 日
網友來信問道:我接到對岸的事務所電話 (有的是FB、傳真、email…)或者某事務所的來信
通知我的商標專用期限要到期了…
通知說我的商標要到期了,該辦理續(延)展了,是真的嗎?
答案:建議可以上中國商標局 / 台灣智慧財產局 先查詢看看專用期限,或連繫之前代辦的事務所求證。
到底可以直接委託中國的事務所辦理嗎?
答案:會有一定的風險,建議可以先上網查詢該事務所的網站與評價…
直接委託中國的事務會有風險嗎?
答案:不好說…但建議不要以低費用作為考量,事務所的風評與專業服務,個人覺得才是最重要的。
商標的效期為十年,若期滿需繼續使用者,商標權人應在期滿前(台灣為6個月,中國為12個月),提出延(續)展申請;如果在此期間未提出延(續)展申請的,官方給出的六個月的寬限期內提出申請,並繳納延遲費。
如果在寬限期仍未提出者,註冊商標將依法註銷。
狀況/項目 | 台灣商標延展 | 中國商標延展 |
時效 | 到期日前6個月 | 到期日前12個月 |
準備文件 | 公司申請者:委任狀 個人申請者:委任狀 上述文件可為PDF數位檔案 | 公司申請者:委任狀/公司變更事項登記表(第一頁用印) 個人申請者:委任狀/身分證影本(本人簽名) 上述文件可為PDF數位檔案 |
公司名稱 或 地址變更 | 公司資料可以於延展時辦理 免費變更 | 公司資料可以於延展時辦理 需費用 |
印章遺失 | 無需原申請印章 | 無需原申請印章 但需與公司變更事項登記表一致 |
證書遺失 | 可申請補發 更新為最新資料 | 可申請補發 僅能補發原來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