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出借名義貸款買車給朋友用

法律問答分類: 法律(急問)出借名義貸款買車給朋友用
有問題的人 asked 6 年 ago

我朋友借自己名義貸款買車給他朋友用,
有寫借據和本票,說好一年後會全部付清和過戶,車貸每個月會按時繳交如果沒有按時繳交朋友有權可以把車要回來,可是對方沒有按時繳交請他繳回車子她不肯,該如何處理?

1 Answers
沈建宏 律師 管理員 answered 6 年 ago

您好
一、雙方契約應為「借款與委任契約之混合契約」:

第三人委託您的朋友,以您朋友的名義向車貸公司融資買車,並簽立借據,可解釋為第三人委任您朋友以其名義貸款買車,交車後再將車借給第三人,並約定第三人清償貸款後才取得所有權,故借款契約內文真意有借款與委任法律關係。

二、車子所有權應為「車貸公司所有」:

依一般融資買車,融資公司分期買車契約通常有「附所有權保留條款」,在未清償貸款前車子所有權歸融資公司所有(行照只是行政登記,不是所有權認定的要件),貸款清償後為買主所有,所以請您朋友向車貸公司確認一下契約條款內是否有「所有權保留條款」,如果是,目前車輛所有權人為融資公司,您朋友僅為保管人,第三人為借用人。

三、如何提告?

1.刑事侵占:
如您朋友並非車輛所有人,所以告侵占恐不會成立。但如真的提告或許可以逼使對方出面處理(地檢署標準的假性財產犯罪)。

2.民事返還借款及返還汽車:借據內的還款期限已到,可提起返還借款訴訟及終止借用關係返還汽車。(花費時間較久)

3.民事本票裁定:如果本票已到期,或只有發票日,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