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遺棄母親,我可以告嗎?

法律問答分類: 法律兄弟遺棄母親,我可以告嗎?
氣憤的人 asked 6 年 ago

想請問
我母親是已經失智,已長臥床多年。我有哥及弟,我是女兒。原本母親和大兒子住,小兒子住外地。兩兄弟原本每個月有給母親生活費。
過年前生病住院,所以大嫂及弟妹輪流顧。因母親還清醒時有交待大兒子說她不要住養老院,出院後大兒子說原本每個月要給母親的生活費要自己存起來,直到母親的存款用完,大兒子再拿出來。小兒子生氣說母親要自己顧,也因原本輪流照顧的,變成小兒子老婆在顧。剛開始說要休假,現變成兩兒子媳婦都不管了。
請問這算遺棄?我是女兒該如何?或尋求什麼途徑?

1 Answers
沈建宏 律師 管理員 answered 6 年 ago

【以下建議僅供參考,如有需要仍以面詢律師為宜】
1.實際上母親仍有其他扶養義務人扶養,兩個兒子不會成立遺棄罪。
……………………..
【最高法院 29,上,3777判例】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項後段之遺棄罪,必以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不盡扶養或保護義務,而致其有不能生存之虞者,始克成立。若負有此項義務之人,不盡其義務,而事實上尚有他人為之養育或保護,對於該無自救力人之生命,並不發生危險者,即難成立該條之罪。

2.扶養費為三個小孩共同負擔,若現在事實上你單獨負擔,你可以對你兩位兄弟,提起『請求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民法179)訴訟。

3.你也可以向家事法院聲請母親之監護宣告,聲請由你擔任監護人,等法院監護宣告後,你監護人名義代理母親向兩位兄弟聲請給付扶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