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商標法

5條-使用行銷/18條-商標態樣/20條-優先權/29條-不具識別性/30條-不得註冊/36條-不受商標權拘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