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

申請商標三個準備

準備一:商標圖樣是否已經設計完成?

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商標法§18)
其中識別性又可分為:具先天識別性、不具先天識別性以及後天識別性等。

準備二:欲如何使用商標?

商標須以”商品”與”服務”為載體,也就是說:於進行消費的過程中,讓消費者能辨識或區別來源。
因此必須在申請時決定所要登記的商標類別。

準備三:是否已經商標檢索? 了解競爭者的商標佈局?

前案檢索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其可能影響申請商標的核准率,避免與他人商標構成近似進而發生侵權行為。
檢索網址:智慧財產局商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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