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後段規定所稱「著名商標」,係指有客觀證據足以認定已廣為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商標,無須達一般消費者普遍知悉之程度,始有該款後段規定之適用。
據以異議商標「DR.ELSEY’S及圖」商標有先使用事實,兩造商標構成近似,復指定或使用於同一或近似商品,且關係人因業務往來關係而知悉據以異議商標之存在,意圖仿襲而申請註冊,是系爭商標應有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之適用。
好不容易申請註冊了商標,商標如果闖不出知名度令人苦惱,但沒想到太夯也有事,什麼事?那就是商標通用化的危機!如果商標通用化恐怕會遭到廢止,讓我們來看看什麼是商標通用化吧..
表示商品品質、特性之說明文字,非作為商標使用者,不受他人商標拘束..
星宇航空2016年宣布將成立星宇航空公司,卻遲至2017年5月才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公司商標註冊,才會讓其他人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