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核駁救濟小知識

行政程序首重時效,所以必須在30日內提出答辯書,若時間來不及的話,可以提出延緩30日,但切記要在30日內提出延緩申請。然而,於智慧財產局審查程序中兩道審查程序 前者為”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 後者為”核駁審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