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吳樂天先生“、”USB連接器“與”花仙子公司“商標故事,接著來介紹一位知名客戶”486″陳先生,他的高人氣,許多人應該略有耳聞吧…呵呵
我與陳先生的認識是在2015年,當時他的辦公室在民生東路上,規劃著”486團購”的服務。陳先生告訴我為何以”486″作為商標,相信五、六年級生略懂電腦發展史就知道,90年代電腦的CPU架構由386演進至486再到586,所以”486″意謂著一個世代,就像上述的五、六年級生的涵義。
當時,我擔心以”486″作為商標可能會不具商標核准的要件(獨創性、識別性),後來陳先生跟我說他在網路上已經使用一段時間,且有相當的會員數可為佐證。我表示:實際使用與會員數量雖可作為後天性識別,但還是仍需視個案的情形,請陳先生放心,我會全力以赴。
於是,準備好相關資料提出申請,過程中沒有經過答辯說明的程序,就順利核准了,可見”486″陳先生當時已經頗有知名度,且具有一定的識別性,滿足了後天識別的要件。
我實在有眼不識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