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賣房子發現房子上有預告登記,地政說不能過戶,請問該怎麼辦?

法律問答分類: 法律最近想賣房子發現房子上有預告登記,地政說不能過戶,請問該怎麼辦?
急用錢的人 asked 6 年 ago

律師您好: 我的房子最近想賣掉,代書幫我調謄本發現有一個預告登記不得移轉,問地政人員也說不能過戶,我發現是20年前前妻設定的,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才能過戶?

1 Answers
沈建宏 律師 管理員 answered 6 年 ago

您好:
1.前言:
所謂預告登記係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權利之請求權,而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及印鑑證明,向該管登記機關所為之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之登記。 其目的在阻止登記名義人對於該土地為有妨害其請求權之處分。

2.分析:
依照您的問題,或許您也不記得當時您前妻設定預告登記的原因(買賣或贈與等),但依民法一般債權請求權時效為15年(民法125),所以不管當時什麼原因設定預告登記,都可以主張時效抗辯而主張應塗銷預告登記。因此你有下列兩種方式處理塗銷:

(1)前妻同意塗銷:備妥原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文件、塗銷預告登記同意書及印鑑證明等。

(2)如前妻不同意塗銷:請您向該管轄地方法院提起「塗銷預告登記」之訴訟,並主張移轉請求權已超過15年之請求權時效即可,待法院判決確定後,即可由房屋所有權人單方面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預告登記。

參考法條:
民法第125條:(一般時效期間)

  •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土地法第79-1:(預告登記之原因及要件)

  • 聲請保全左列請求權之預告登記,應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為之:
    • 一、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
    • 二、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
    • 三、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
  • 前項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 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