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已有人申請但沒有使用我可以申請嗎..

問題一:
最近和朋友要開店,店取了個名字[ABC],也設計了個Logo想說把Logo和[ABC]一起申請商標,不料一查發現有一大集團曾推出一款[ABC]商品(目前市面上也沒在賣了)。而該公司也把[ABC]註冊了商標(沒有Logo, 只有文字中英文),因為該公司生產的項目很多,故其登記[ABC]商標時把其所有產品都申請起來,其中當然包含我所要開設的店名,商標代辦公司說不能申請了。

而且店名要換名字,這就困擾了,因為相關的文宣印刷都做了,想請教難道除了改名外就沒輒了嗎?
如果不改名照原計畫進行風險有多大呢?

回答一:
如您所述,對方的商標已經申請在先,若有三年以上沒有使用的事實者,您是可以提出商標評定,來撤銷對方的商標。

承上述,撤銷了對方的商標,而你的商標申請就能核准嗎?

這倒未必,因為若隸屬於同類商品或服務,您提出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圖樣申請,若是讓相關消費者產生聯想、誤認為同一或近似來源,你的商標還是會被駁回的。

問題二:
如果店已經開了,,我們才自己發現這個問題,當然我們已經一邊在思考更換店名的處理方式,但需要一段時間,我想了解如果對方突然發現了,會馬上告我們侵權賠償嗎?還是會有一段通知改善期?

我們真的沒有想要惡意侵權的意思,其實我們取這個名字的動機跟對方完全不同,但法雖不完美我們還是不希望惹麻煩,只是想知道我們有多少爭取的空間?

回答二:
您這樣的情形,相信是很多店家老闆始料未及的,因稅籍資料或商號的設立與商標權的管理,係屬不同官方的行政單位,也由於近年來國人智慧財產權意識的抬頭。

所以於設立公司或商號之前,最好先委託專業的事務所先進行查詢,才不會造成無枉的損失。